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鲁学助〔2018〕35号)要求,需向在校学生宣传相关政策和收缴如下材料。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范围:
1、退役一年以上(上大学前),通过高考(包括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单独招生考试2016、2017、2018级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2017年始,20所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2017、2018级单独招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以下类型学生不在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范围内:
1. 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2. 退役时间不足一年的,如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上年12月份退役的除外);
3. 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退役士兵学生;
4. 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退役士兵学生;
5. 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学费标准申请,不含住宿费、书费。
2017年始20所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高职院校,先申请国家的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的学费资助政策按实际收学费标准申请学费资助的要求,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由省财政补齐不足10000元标准部分。
三、申请审核与材料报送
2016、2017和2018级新生中有上大学前就已经退役,后通过高考(包括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考入我院的学生分年度申请当年学费资助。
各系部通过“山东省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系统(http://221.214.56.34:2581/Login)”上报材料,账号密码与山东省奖学金系统一致;也可分配学生账号,学生填写完信息保存上报后,系部审核提交再导出纸质材料,包括: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份,需通过系统导出,非通过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材料不予接收。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入伍地民政局开具的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首次申请或之前未提供过的,纸质版一份)。
3、《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四、其他要求
报送时间截止10月24日。
2017至2018学年未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此次一并补报,其他学年度不再接受补报。
“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系统导出后学生本人签字,不可由他人代签。坚决杜绝出现入学方式填写不正确、未手写签名、资助金额不按学年申请等基础性错误。
附件1:
2016级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单独招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名单
2017级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名单
2018级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名单
另外,2017、2018级春季高考、夏季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名单不详,需要通知班级收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