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现需收缴以下几种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材料:
一、2019年走兵的往届毕业生、16级、C14级、B17级应届毕业生和17、18级在校生。补偿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年限的学费,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后打印生成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需应征地县级武装部在表上盖章。如果应征毕业生大学期间均享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申请贷款代偿,但只能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其中之一,两者选择就高的原则,贷款利息须经经办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利息计算到次年3月31日。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低于8000元的学校根据实际缴纳学费数额填报。
因为部分学生在生源地走兵,具体人数和名单不详,请各班班主任和辅导员根据新学期报到入学情况,了解班内其他同学,并通过联系学生家长确定走兵的学生办理以上手续,属于16、17级在校生走兵的还需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上报材料日期2019年10月25日前,交1408办公室。
2019级新生不论交没交学费参军入伍的均保留入学资格,学费无需补偿,待退役复学后申请大学期间学费一次性资助。
二、2019年秋季回我校复学的退役学生(原先有我院学籍)。资助2018年秋季学期以后学年的学费,需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需应征地县级武装部在表上盖章。
上报材料日期2019年10月25日前,交1408办公室。
三、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019年走士官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后打印生成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需应征地县级武装部在表上盖章。如果应征毕业生大学期间均享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申请贷款代偿,但只能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其中之一,两者选择就高的原则,贷款利息须经经办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利息计算到次年3月31日。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低于8000元的学校根据实际缴纳学费数额填报。
上报材料日期2019年10月25日前,交1408办公室。
因为部分学生在生源地走士官,具体人数和名单不详,请各班班主任和辅导员了解班内其他同学,并通过联系学生家长确定走士官的学生办理以上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